关于收缴2023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
日期:2023-08-16 点击次数: 来源:北京证券业协会
各会员单位:
根据北京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《北京证券业协会章程》和《北京证券业协会会费收缴暨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开始收缴2023年度会费,请各会员单位按照第五届会费标准缴纳会费。具体标准如下:
(一)理事长单位、监事长单位年会费5万元;
(二)副理事长单位、副监事长单位年会费3万元;
(三)理事单位、监事单位年会费1万元;
(四)普通会员单位年会费6000元。
2023年新设立的会员单位免交当年会费,会费收缴名单详见附件。
缴费方式为汇款、支票,恕不收现金。请各会员单位在9月30日之前缴纳会费,协会综合管理部将及时为各会员单位开具北京市财政局监制的《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(非增值税发票),本年度为电子会费收据,缴费后将上传至协会网站会员信息系统,请各单位日常联系人自行下载。
收款单位名称:北京证券业协会
开 户 行:招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
帐 号:866580150110001
协会联系人及电话:
综合管理部 陈佳菁 010-66568527
张 燕 010-86363619
附件:2023年会费收缴名单